國際能源署12月9日日在利馬氣候大會期間提出了實現低碳能源的5個途徑及其具體做法,并建議與會各方將這些途徑納入其“國家自主決定貢獻”中。
首先,采取緊急行動加強能源減排,爭取到2020年在不增加國內生產總值成本的前提下使當前的目標減排量再減少80%。其中最重要的是使用高效能源、減少火電等效能較低的發電形式和逐步減少對化石能源的補貼。第二,專注電力低碳化,強有力的低碳政策可使2030年電力溫室氣體排放減少一半。第三,重新分配投資,加快低碳科技創新,可以利用多邊合作制定與各國國情相適應的技術解決方式,促進國家發展。第四,調動非氣候因素推動能源部門的低碳化。通過衛生、交通、能源安全的改善和其他行為也可以達到減排的目的。第五,加強各國能源部門對氣候變化的適應能力,即使到2050年全球氣溫升幅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的水平,氣候變化也依然威脅能源安全,因此需要政策和市場雙管齊下使能源適應氣候變化。
首先,采取緊急行動加強能源減排,爭取到2020年在不增加國內生產總值成本的前提下使當前的目標減排量再減少80%。其中最重要的是使用高效能源、減少火電等效能較低的發電形式和逐步減少對化石能源的補貼。第二,專注電力低碳化,強有力的低碳政策可使2030年電力溫室氣體排放減少一半。第三,重新分配投資,加快低碳科技創新,可以利用多邊合作制定與各國國情相適應的技術解決方式,促進國家發展。第四,調動非氣候因素推動能源部門的低碳化。通過衛生、交通、能源安全的改善和其他行為也可以達到減排的目的。第五,加強各國能源部門對氣候變化的適應能力,即使到2050年全球氣溫升幅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的水平,氣候變化也依然威脅能源安全,因此需要政策和市場雙管齊下使能源適應氣候變化。